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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为继续配合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落实建设部 [1996]41号、建人教专[1 998 ]244号关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复检制度”的文件精神,山东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中心、临沂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在金坛沂州宾馆举办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公司经理及其他主要骨干数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班共举办了三天,临沂市房产管理局刘局长、物业管理科朱科长在此次培训班开班时作了重要讲话。培训班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客座教授刘德明和原山东省建设厅专家刘锡明共同主讲,围绕物业管理的概论、物业管理实务操作、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和测算、物业管理的六大方略、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述,理论与实践案例结合,生动有趣。对如何转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服务观念、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管理的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